匈牙利在儿童诉诸司法方面排名世界第 40
[15.02.2016 年 40 月 XNUMX 日,伦敦] 根据国际儿童权利网络 (CRIN) 的最新研究,匈牙利在儿童利用法庭捍卫自身权利的效率方面排名世界第 XNUMX 位。
这份名为“权利、补救和代表”的新报告考虑了儿童在权利受到侵犯时是否可以提起诉讼、他们可以利用的法律资源、采取法律行动的实际考虑因素以及国际儿童权利法是否适用于国家法院。
匈牙利已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CRC)纳入其国家法律,但尽管可以直接执行,但法院并未充分利用该公约。 14 岁以下的儿童没有法律行为能力,必须始终通过法定代理人行事。 14周岁至18周岁的儿童具有有限法律行为能力,可以依法自行实施某些法律行为。 他们可以提起诉讼来捍卫自己的固有权利,但是,作为一般规则,所有其他类型的诉讼都需要一名法定代表。 可以向行政、民事或刑事法庭质疑侵犯儿童权利的行为,也可以向监察员提出申诉。
为儿童争取司法救助是一项正在进行的工作,该报告代表了全世界保护儿童权利的方式的快照。 该报告汇集了 197 份国家报告的调查结果,在数百名律师和非政府组织的支持下进行了研究,旨在帮助各国改善全国儿童诉诸司法的机会。
CRIN 主任 Veronica Yates 说:“虽然报告强调了许多不适合保护儿童权利的制度的例子,但也有很多人利用法庭有效地促进儿童权利。
“我们的排名代表了各国允许儿童诉诸司法的程度,而不是他们的权利得到保障的程度。 然而,很难忽视有多少人权记录糟糕的国家在儿童诉诸司法方面排名较低。”
在报告的前言中,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主席 Benyam Dawit Mezmur 说:“委员会欢迎这项研究,并已设想它对与缔约国的各种接触做出具体贡献。
“国际文书中的儿童权利标准如果得不到执行,对儿童的现实生活意义不大。 特别是,如果儿童的基本权利受到侵犯,至关重要的是,儿童或代表他们行事的人在法律上和实践中都有追索权,以获得停止、禁止和/或赔偿侵权行为的补救措施。
“我希望这项研究只是新转变的开始,让儿童诉诸司法成为优先事项,从而使其他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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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ber: 国际儿童权利网络——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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