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尼斯委员会称高等教育的某些规定“存在很大问题”
威尼斯委员会在周五发布的关于该法律的初步意见中表示,匈牙利的高等教育法总体上符合现有的欧洲规范,但其修订版对已经在该国存在的外国大学的收紧规则包含一些“非常成问题”的要求。
欧洲委员会委员会承认,欧洲国家有权监管在其领土上运营的外国大学,因为在该领域没有明确统一的欧洲规范或模式。 然而,它补充说,虽然匈牙利法律中规定的规定可以合法地适用于尚未在该国开设的外国高等教育机构,但对于已建立的机构则不能这样说。
该委员会表示,该修正案提交后,议会通过的速度相对较快,因此无法进行透明的立法程序,在此期间政府可以就该法案征求有关各方的意见。 该委员会表示,这“将有利于法律及其民主合法性”。
该委员会在其建议中提议,在匈牙利授予学位之前,已建立的外国大学应免于签署州际协议的要求以及在其本国开展教育活动的义务。 它还建议取消禁止外国大学在不同语言中使用相同名称的禁令。 匈牙利还应“确保关于工作许可要求的新规则不会过度影响学术自由,并以非歧视和灵活的方式应用”。
该委员会指出,虽然该法律没有指定任何高等教育机构,但它主要影响的是布达佩斯的中欧大学(CEU)。 该委员会表示,在目前在匈牙利运营的 24 所外国大学中,CEU “似乎是唯一受到严重影响的大学”,因为禁止外国大学在不同语言中使用相同名称。
XNUMX 月,委员会派出代表团前往布达佩斯,与政府官员和 CEU 代表讨论该法。
上个月, 欧盟委员会加强侵权程序 它是针对匈牙利的法律发起的。
针对该意见,政府信息中心欢迎委员会的观点,即法律中的要求可以合法地适用于尚未在匈牙利运营的外国大学。 政府信息中心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它同意该委员会的意见,即所有国家都有权制定外国大学在其领土上运作的规则。
至于委员会的建议,他们表示政府“不应接受双重标准”,认为法律规定的规定必须平等适用于所有高等教育机构,“包括索罗斯大学和其他大学”。
政府信息中心表示不同意委员会的观点,即法律中的要求不应适用于已经在匈牙利开展业务的机构。 他们表示,政府“对以下事实感到遗憾和困惑”,即威尼斯委员会“大部分意见基于纽约 CEU 和 Kozep-Europai Egyetem”,尽管它“承认该修正案影响了几家外国高等教育在匈牙利运营的机构”。
政府信息中心表示,该修正案不应适用于已设立的外国机构的建议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关于禁止歧视的第 14 条。
威尼斯委员会还 批评匈牙利关于外资非政府组织的法律. 他们表示,尽管进行了修正,但仍引起关注。
照片:ceu.edu
Sumber: M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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