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法院:將尋求庇護者安置在匈牙利過境區構成“拘留”
歐盟法院 (CJEU) 週四裁定,將尋求庇護者留在匈牙利-塞爾維亞邊境的過境區構成“拘留”。
“將作為返回決定對象的尋求庇護者或第三國國民安置在塞爾維亞-匈牙利邊境的 Röszke 過境區必須歸類為‘拘留’,”歐盟法院表示。
法院承認,根據歐盟指令,成員國可以拘留國際保護申請人,但表示“在任何情況下,拘留不得超過自提出申請之日起四個星期”。
該裁決是針對涉及兩名阿富汗國民和兩名伊朗國民的案件發布的,他們在 2018 年和 2019 年被指定為 Röszke 過境區作為臨時住所,此後一直住在那裡。
匈牙利當局此前拒絕了申訴人的庇護請求,稱他們是從安全過境國塞爾維亞進入該國的。 在塞爾維亞拒絕重新接納他們進入其領土後,匈牙利當局將尋求庇護者驅逐回國。 在此之前,Röszke 中轉區被指定為臨時住所。 尋求庇護者隨後向塞格德勞動和行政法院提起訴訟,稱他們在那裡的住房構成非法拘留,並要求重新審查他們的庇護申請。
CJEU 的裁決稱,“Röszke 過境區的普遍情況構成了對自由的剝奪,尤其是因為相關人員不能合法地自願以任何方向離開該區。”
它說,過境區只對塞爾維亞開放,投訴人以這種方式離開將違反塞爾維亞法律。
歐洲法院在其裁決中表示,歐盟關於庇護的指令“禁止國際保護申請人或作為遣返決定對象的第三國國民在沒有事先通過合理決定下令拘留的情況下被拘留,並且不需要對此類措施的適用性和相稱性進行了審查”。
資源: M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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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個評論
法院的另一個錯誤決定。
據我了解,這些人沒有通過在匈牙利被接納為尋求庇護者的要求。 所以他們必須離開。
看起來這些人在塞爾維亞觸犯了法律,所以塞爾維亞拒絕讓他們回來。
匈牙利和塞爾維亞政府都按照他們的規則行事。 尋求庇護者沒有。
任何違法者都必須接受其決定的後果。
把他們送回他們來自的地方,如果他們的祖國拒絕把他們帶回去,給他們一個降落傘,把他們推出飛機,否則就把他們送到布魯塞爾,讓他們處理。 為什麼匈牙利認為歐盟的情況會好轉? 匈牙利和大多數前鐵幕國家是時候告別歐盟和默克爾夫人的命令了。
正如我在 XNUMX 月份所說,“讓 CJEU 的傻瓜們做出如此瘋狂的決定吧。”
所謂的“尋求庇護者”——兩名來自阿富汗,兩名來自伊朗——最初的庇護申請由匈牙利政府評估,四人均被拒絕。
那應該是那件事的結束。
然而,這四個人(我對他們的描述非常有禮貌!)拒絕離開。
毫無疑問,在一些“流血的心”自由主義者/所謂的非政府組織的支持下,他們有膽量起訴匈牙利政府。
“這不公平”,他們在塞格德的法庭上宣稱。 “我們希望我們的案件得到‘重新審查’,這樣我們才能進入匈牙利!!”
你猜怎麼著,他們的案件被重新審查並得出了相同的結論。
這四個人不符合在匈牙利獲得庇護的資格。
匈牙利最初對這些人的待遇過於慷慨,在他們的庇護請求被拒絕後,他們沒有將他們趕出 Röske 過境區,而是被允許逗留兩年。
好吧,現在是將這些人從匈牙利領土上移除的時候了。
不管怎樣,這種荒謬的情況必須結束。
如果上述某些評論員在此表達的態度在 1956 年許多匈牙利人逃離匈牙利之後並一直持續到英國和其他國家/地區,那麼這些評論可能會得到其他國家的一些同情。 表達是“你不能吃你的蛋糕”。
保盧斯在他的評論中表現出對 1956 年匈牙利革命及其後果缺乏知識/洞察力,這確實令人驚訝。
在做出任何他顯然不合格的陳述之前,Paulus 應該(至少)首先諮詢:
1. “1956 年匈牙利革命”(維基百科);
2. “不,1956 年的匈牙利難民與今天的移民不一樣”(“關於匈牙利”,11 年 2016 月 60 日——匈牙利革命 XNUMX 週年)。
只有在進行了這樣的研究之後——並承認了這一點(無論他是否同意所寫的內容)——保盧斯才能“從高處發表他的佈道”。
在那之前,保盧斯只能被視為喬治索羅斯/歐盟內所謂的“自由主義者”的“pribék”,他發表的任何評論都應該被視為完全無知的垃圾。
為什麼 CJ 的一些成員試圖在沒有護照的情況下從布魯塞爾到阿富汗,並因為他們不讓他進入而被帶到阿富汗政府法庭
拉若斯·科蘇斯
移民這個詞。 您需要了解並意識到匈牙利或敘利亞或難民和移民理論之間的區別。 僅在很短的時間內,僅匈牙利就有近百萬匈牙利人移民。 只是因為條件更好。 但是關於喬治·索羅斯……
…… 如果不是因為他,你們的總理現在可能會待在家裡,甚至可能會失業……正是他的錢讓他在匈牙利境外繼續接受教育。 去年我在布達佩斯,一個美麗的城市。 但不是美麗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