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上訴法院週三推翻了去年對 18 名被告作出的一審判決,這些被告被指控從販運哥倫比亞毒品中洗錢,金額達數十億福林。
該案的被告被指控用汽車將大量歐元和美元從荷蘭和西班牙帶到匈牙利,然後將其存入匈牙利和斯洛伐克的銀行賬戶。 這筆錢後來轉給了中國公司。
去年 16 月,布達佩斯市法院對 XNUMX 名被告判處 XNUMX 至 XNUMX 年有期徒刑。 幾個人被判輕刑,五名被告被無罪釋放。
市上訴法院在周三的一份聲明中告訴 MTI,它認為沒有餘地宣判被判入獄的被告無罪或宣告被宣告無罪的被告有罪。 法院表示,維持一審有罪判決,但修改了部分罪名。
在審查了針對一審判決的上訴後,法院表示,它在具有約束力的裁決中減輕了兩名被告的刑期,並增加了另外四名被告的刑期。 它補充說,維持對其他被告的判決。
資源: M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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