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院在周三的裁決中表示,議會於 XNUMX 月接受的匈牙利修訂後的水管理法違憲。
該修正案免除了鑽探深度低於80米且僅供國內使用的井,無需向當局報告並獲得當局批准。
理事長 亞諾什·阿德爾 (János Áder) 將法律提交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表示,不受控制的 水 撤水可能會損害生態系統和脆弱的水源。 報告稱,這還可能導致水質下降,這可能對公眾健康構成風險。
憲法法院表示,鑑於匈牙利只有 4% 的供水來自其境內,而且匈牙利特別容易受到氣候變化的影響,因此對地下水供應進行負責任的管理尤為重要。
最高法院現已將修正案交回議會審查。
照片:匈牙利每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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