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警方抓獲國際洗錢團伙
兩名匈牙利公民和一名尼日利亞公民於 2014 年開始他們的活動。所有的錢都來自在國外犯下的罪行。
布達佩斯第 5 區警察總部指控一名尼日利亞男子洗錢。 該男子說服人們以自己的名義開設銀行賬戶,但他卻利用這些賬戶洗錢,寫道 胡警察.
35 歲的 OA 在 2014 年要求一名男子開設一個銀行賬戶,從國外匯款到該賬戶。 被拉攏的人從賬戶中取出9萬福林(24,999歐元)交給尼日利亞男子,得到50,000萬福林(139歐元)作為回報。
僅僅一年後,尼日利亞公民第二次要求對方開設另一個賬戶。 他將美元匯入該賬戶,價值 13 萬福林(現為 41,883 美元)。 這筆錢來自對一家挪威公司的欺詐。 匈牙利男子再次取出錢,得到900,000萬福林(2499.87歐元)作為回報。
2015 年 4.5 月,第二名匈牙利男子加入了球隊。 他是由已經有一定洗錢經驗的人招募的。 這一次,這筆錢原本是以美元匯出的,價值12,500萬福林(400,000萬歐元)。 該男子從這筆交易中獲得了 1,111 福林(XNUMX 歐元)。 警方最近審問了 Mihály J. 和 Márk J。警方已完成對 OA 的調查並將文件發送給檢察官。
根據洗錢的金額,判決可能會有所不同。 可能是 5 年、2-8 年或 5-10 年。 如果有人預先安排洗錢,他們可能會被判入獄 1 年。
《刑法》規定,如果有人因疏忽而不知道這筆錢,他們仍可被判處最高 2 年的監禁。 也就是說,如果這個人隱藏、轉移、移交財富,促成財富的異化,使用它,在它的背景下從事金融活動,使用或擁有金融服務,寫道 ujbtk.hu.
三名嫌疑人的案件仍在進一步發展中。 他們的判決目前尚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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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1
我沒有讀到任何政府官員被捕的消息。 有趣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