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bik:虐待動物者必須受到威懾性懲罰
近年來,喬比克多次呼籲人們關注動物保護領域的嚴峻形勢。 連日來發生的獸行事件再次引起公眾的關注,刑法關於虐待動物的規定根本不夠充分。 喬比克聲明稱,巴奇-基斯昆縣赫爾維西亞有一隻狗被殘忍斬首,布達佩斯祖格洛也有一具傷痕累累的狗屍體被丟棄。
As 喬比克 國會議員埃里克·弗洛普 (Erik Fülöp) 博士表示,不幸的是,只有少數虐待動物案件曝光並受到媒體關注。 每天有多少我們從未聽說過的酷刑和虐待案件發生? 根據現行《刑法》,即使是最殘酷的酷刑動物案件,最高也只能判處3年有期徒刑,這是對現行規定的嚴重批評。
實際上,大多數動物虐待者和動物殺手都會被判處緩刑。
即使是最殘忍的動物殺手,在監獄里呆的時間也不會超過幾個月。
因此,我們可以明確表示,現行法規對製止虐待動物行為沒有任何威懾作用。 動物保護法必須修改。 刑法必須對虐待動物做出更嚴格的規定。 我們將繼續為更有效的保護而奮鬥 動物 不擇手段。
資源: Jobbik——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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