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匈牙利郵局對一些歐盟原產包裹雙重徵稅
我寫信給您是關於匈牙利郵局可能出現的系統錯誤,涉及他們如何確定到達匈牙利的郵政包裹的原產國。 NAV 使用此信息來確定稅收和關稅責任(如果有)。 由於此錯誤,可能會錯誤地向收件人收取他們不欠的關稅和/或稅款。
我最近偶然發現了這個問題,當時我從意大利的一家公司訂購的一件商品被我們的郵遞員送達,賬單上有將近 6000 福林,其中包含 27% 的增值稅。 我很驚訝,因為我印像中意大利也在歐盟,而且我在通過 eBay 購買商品時已經支付了 22% 的增值稅。
當我詢問為什麼要我支付這筆錢時,郵局告訴我這是因為該物品是從瑞士運來的。 在我堅持包裹來自意大利後,我被告知就郵局而言,它來自意大利,因為郵政跟踪號碼以“CH”結尾,這是瑞士的國家代碼。 包裹清關時標有“Community Goods”和“EU — Origin”和“ITALY”的事實似乎對郵局沒有任何影響。 他們只對跟踪號碼末尾的兩個字母的國家/地區代碼感興趣。
我發現這很有趣,並決定進一步調查。 通過一些在線調查,我訪問了萬國郵政聯盟的網站,該組織負責制定國際追踪號碼標準,稱為“UPU S10,郵政物品識別 - 13 個字符的標識符”。 它以極其詳細的方式解釋了構成我們在大多數包裹上看到的熟悉的國際跟踪號碼的所有組成部分,包括國家代碼信息。
我還找到了這個標準的舊版本,從 2003 年開始,其中包含關於國家代碼的信息略有不同。 我認為正是這種關鍵差異造成了郵局所犯的錯誤。
該標準的舊版本特別提到國家代碼代表“包裹的原產國”。 這符合匈牙利郵局的使用方式。
但是,該標準的較新版本(包括最新版本)並未說明國家代碼代表原產國。 相反,它們包括以下信息:
擁有域外交換局 (ETOE) 或軍事交換局的運營商可以發布 S10 標識符,供其 ETOE 或軍事交換局所在的國家/地區使用。 在這些情況下,運營商是指定運營商,但不是 ETOE 或軍事交換局所在國家/地區的指定運營商。 使用的國家代碼是萬國郵聯成員國的代碼,它們是指定的運營商。 這意味著 S10 標識符末尾的國家代碼不能用作物品地理來源的可靠指示符。
示例 瑞士郵政在多個國家/地區經營 ETOE。 它使用帶有國家代碼 CH 的 S10 標識符來處理從其 ETOE 發送的項目。
換句話說,即使郵政跟踪代碼以 CH 結尾,它也可能來自瑞士郵政(在本例中)設有域外交換局 (ETOE) 的任何其他國家/地區。
這正是我的情況。 我的包裹來自意大利,通過一家名為 Asendia 的公司運送,該公司是 Posta Italia 和瑞士郵政的合作夥伴——即瑞士郵政的 ETOE,瑞士郵政授權它在源自其 ETOE 的包裹上使用 CH 國家代碼在意大利!
由於這一修訂後的標準,匈牙利郵局不能再僅僅依靠國家代碼來確定原產國,但他們繼續這樣做,並且繼續錯誤地向收件人收取他們不欠的稅款。
的問候。
馬克哈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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