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黨就議長議員處罰向斯特拉斯堡法院提起訴訟
社會黨副主席週二表示,如果議會決定投票支持減少違反議會規則的議員的薪酬,該黨將向歐洲人權法院尋求協助。
眾議院議長裁決涉及的11 名反對黨社會黨議員之一佐爾坦·戈戈斯(Zoltán Gőgös) 指出,在抗議支持中歐大學後,黨內議員帶入議事廳,舉起標語,上面寫著兩個口號:「否決」和「不要」簽署它,亞諾斯」——後者指的是亞諾斯·阿德爾總統。
戈戈斯表示,之所以做出處罰,是因為執政的青民盟無法「聽取議會中人民的聲音」。 他還指責議長拉斯洛·科維爾不加區別地適用這些規則,並且沒有遵循適當的程序。
他說,歐洲法院在作出有利於被剝奪言論自由權的人的裁決時是有形式的。
議員們今天將投票決定是否維持議長扣減社會黨同事薪資的裁決。
阿巴尼攝
資源: M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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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個評論
法律、法規的製定是為了保障人民的利益。 議會也制定法律,以像法庭一樣保護議會中的不法行為。 如果觸犯了法律,那麼肇事者就應該受到懲罰。 即使在民主社會,也必須遵守法律。 如果人們想證明,那麼民主就是他們的特權,只要是在法律範圍內,並且不干擾正常生活。 我認為眾議院議長的所作所為完全符合議會法律。 如果政客想在受過教育的政客受人尊敬的家裡像瘋狂的孩子一樣行事,那麼他們要么被禁止,要么受到嚴厲的懲罰。
只有匈牙利的叛徒才會去外國法庭控訴他們所犯下的非法行為。 戈戈斯是時候離開匈牙利,搬到一個非法行為盛行的國家了。
是的,阿德、柯沃爾和青民盟遵守法律,先狠狠地踢共產黨,然後再狠狠地踢他們的屁股。 希望這種人民和土地的法律示範不再需要再次進行。 請注意,「反對黨社會主義議員」和「軟迪克斯黨」始終是反對派,他們永遠不能與提出問題的占主導地位的民選政黨合作。 他們到底跟誰在一起? 索羅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