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委員會 (CoE) 週四表示,匈牙利是完全採用《華沙公約》第 17 條的 10 個國家之一,該條款概述了對犯有洗錢罪的法律實體的處罰。
在其關於《關於清洗、搜查、扣押和沒收犯罪所得及資助恐怖主義的公約》或《華沙公約》執行情況的報告中,歐洲委員會表示,執行該公約的成員國已承諾對以下行為進行處罰:將犯有洗錢罪的法律實體納入法律。 報告稱,處罰應當適度、有效,具有震懾作用。
報告稱,匈牙利在這方面遵守了公約,並補充說該國應進一步製定該領域的判例法。
除匈牙利外,阿塞拜疆、克羅地亞、塞浦路斯、希臘、格魯吉亞、意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馬耳他、摩爾多瓦、葡萄牙、羅馬尼亞、聖馬力諾、塞爾維亞、斯洛伐克和瑞典也通過了第10條。
讀也 這就是匈牙利想要做的反洗錢活動
資源: M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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