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定公共行政法庭程序法違憲
布達佩斯(MTI)——匈牙利憲法法院週五裁定,公共行政法院程序法中有關最高行政法院的規定違憲。 該裁決符合總統亞諾什·阿德爾的意見。
最高法院贊同阿德爾對這些條款的批評,稱這些條款違反了法律確定性和合憲性要求,因為它們需要議會三分之二多數的支持,而不是簡單多數。
議會已經批准了該法律,該法律原定於 1 年 2018 月 XNUMX 日生效,但根據法院的裁決,必須重新考慮。
去年XNUMX 月,司法部長拉斯洛·特羅恰尼(László Trócsányi) 駁斥了新行政法院將服務於政治目的的說法,稱該法院將處理與公共當局提起訴訟的公民或法人實體,例如涉及允許繼續審理案件的案件。一個活動。 他說,這裡不應該適用民事法院的規則。 相反,需要一個獨立的公共行政程序法規。 他說,除斯洛伐克外,所有歐盟成員國都實行這樣的製度。
在評論政府選擇公共行政法院法官時,他表示,他們希望任命與當權者關係密切的法官,這是“完全不真實的”。
反對黨抱怨說,新法院將有權審理媒體當局、匈牙利國家銀行、公共採購仲裁委員會和國家選舉委員會決策的法律糾紛。 一位社會黨議員表示:“這就好像被告要從他的家庭成員中選擇陪審團成員一樣。”
社會黨在評論憲法法院的決定時表示,總理、司法部長和所有執政的青民盟成員需要明白,“既然選民奪走了他們的三分之二多數票,那麼就不會有青民盟黨法庭了” ”。 議會立法委員會副主任蓋爾蓋利·巴蘭迪(Gergely Bárándy)在一份聲明中表示,社會黨不會支持“青民盟士兵以進行結構性改革為藉口跳入司法部門”。 他表示,該黨認為司法部長通過“違憲繞過三分之二法律”來支持“對司法獨立發起另一次攻擊”,這“尤其可恥”。
反對黨自由黨在回應法院裁決時表示,從法治的角度來看,憲法法院做出了“良好的決定”。 LMP公共行政發言人Ákos Csarnó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在議會中擁有簡單多數的政府試圖繞過基本條款並在沒有必要的三分之二多數的情況下確保該法律的通過。
他說,如果在立法過程中考慮到其先前提出的建議,LMP可能會支持恢復行政管轄權。
司法部表示,將就該法律啟動新的議會辯論,以便立法者可以在今年 1 月再次對其進行投票。 該部表示,其目標是糾正受到批評的條款,以便該法律能夠按原計劃於 2018 年 XNUMX 月 XNUMX 日生效。 它還歡迎法院的評估,即匈牙利有必要徹底更新公共行政程序法,並補充說,建立獨立的公共行政程序法是歐洲法律發展的一部分。
資源: M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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