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尼斯委員會表示高等教育法案的某些條款“存在很大問題”
威尼斯委員會在周五發布的對該法律的初步意見中表示,匈牙利的高等教育法案總體上符合現有的歐洲規範,但其修訂版對已在該國境內的外國大學實施的收緊規則包含了一些“高度問題”的要求。
歐洲委員會委員會承認,歐洲國家有權監管在其領土上運營的外國大學,因為該領域沒有明確統一的歐洲規範或模式。 然而,它補充說,雖然匈牙利法律規定的規定可以合法地強加於尚未在該國設立的外國高等教育機構,但對於已設立的機構則不能這樣說。
該委員會表示,修正案提交後,議會通過的速度相對較快,無法進行透明的立法程序,政府無法在立法過程中徵求法案有關各方的意見。 該委員會表示,這“將有利於該法律及其民主合法性”。
該委員會在建議中建議,已建立的外國大學在匈牙利授予學位之前應免除簽署州際協議的要求,並免除在本國開展教育活動的義務。 它還建議取消禁止外國大學在不同語言中使用相同名稱的規定。 匈牙利還應“確保有關工作許可要求的新規則不會過度影響學術自由,並以非歧視和靈活的方式實施”。
該委員會指出,雖然該法律沒有點名任何高等教育機構,但它主要影響的是布達佩斯的中歐大學(CEU)。 該委員會表示,在目前在匈牙利運營的24所外國大學中,CEU“似乎是唯一一所將因禁止外國大學在不同語言中使用相同名稱而受到嚴重影響的大學”。
XNUMX 月,該委員會派出一個代表團前往布達佩斯,與政府官員和 CEU 代表討論該法律。
上個月, 歐盟委員會加強侵權程序 它已針對該法律向匈牙利發起攻擊。
針對這一意見,政府信息中心歡迎委員會的觀點,即法律中的要求可以合法地強加於尚未在匈牙利運營的外國大學。 政府信息中心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它同意委員會的觀點,即所有國家都有權制定外國大學在其領土上運營的規則。
至於該委員會的建議,他們表示政府“不應接受雙重標準”,並認為法律中的規定必須平等適用於所有高等教育機構,“包括索羅斯大學和其他大學”。
政府信息中心表示不同意委員會的觀點,即法律中的要求不應適用於已經在匈牙利運營的機構。 他們表示,政府對威尼斯委員會“大部分意見基於 CEU New York 和 Kozep-Europai Egyetem”這一事實“感到遺憾和困惑”,儘管它“承認該修正案影響了一些外國高等教育機構”。在匈牙利運營的機構”。
政府信息中心表示,修正案不應適用於已經設立的外國機構的建議違反了《歐洲人權公約》關於禁止歧視的第14條。
威尼斯委員會還 批評匈牙利關於外資非政府組織的法律。 他們表示,儘管有修改,但仍然引起擔憂。
照片:ceu.edu
資源: M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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