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状病毒航班取消:乘客可以要求赔偿吗?

在取消航班的情况下,航空公司必须提供报销和改道之间的选择。然而,COVID-19 大流行带来的大量取消导致旅行部门出现不可持续的现金流状况,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尚未收到预付服务的报销。因此,立即全价退款可能会给航空公司带来严重的财务问题。

COVID-19大流行导致边境出现多次旅行禁令、警告或限制,航空几乎完全停止,导致大量取消,这是无法预见的情况,无人能为许多乘客询问他们是否有权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EC)261/2004号法规获得赔偿,根据该法规,

如果航班在起飞前两周内取消,乘客有权获得运营航空公司的赔偿,除非”取消是由于特殊情况造成的,即使采取了一切合理措施,也无法避免”。

对于包裹旅行取消的情况,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 (EU) 2015/2302 (12)(“包裹旅行指令”)规定,如果旅行因”不可避免和特殊情况”而被取消,旅客有权在合同终止后 14 天内获得包裹付款的全额退款。

DAS法律费用保险公司的专家解释说,冠状病毒旅行限制属于上述例外情况 奥里戈。因此,购买价格必须由航空公司报销,但取消导致运输和旅行领域出现流动性问题,航空公司并不总是获得预付服务的报销,如果承运人资不抵债,存在许多乘客根本无法获得任何退款的风险。

据《欧盟条例》,航空公司必须在乘客提出要求后7天内提供全额机票费用的报销,这笔费用可以以金钱或凭证的形式(只有在乘客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或提供重新安排航线。

由于在当前情况下重新安排路线很少适用,欧盟委员会提出了一项建议(2020/648)”在 COVID-19 大流行背景下向乘客提供的“作为取消的套餐旅行和运输服务报销的替代方案。”目的是缓解承运人的流动性问题,并通过使代金券更具吸引力来更好地保护旅客的利益。委员会建议

vouchers应有最短12个月的有效期,并且它们应该是航空公司提供的任何运输服务或包裹旅行的有效付款选择,vouchers也应可转给另一名乘客,无需任何额外费用,并且应具有高于最初预订的包裹旅行或运输服务所支付的任何金额。

“推荐特征”部分还规定,如果凭证有效期超过12个月,乘客应有权要求退款,并且凭证应允许乘客在原始预订中描述的相同条件下乘坐同一路线。

经验表明,大多数航空公司的客户服务超载,而且往往几个月都不会退款。如果航空公司位于欧盟,乘客可以选择联系欧洲消费者中心或启动所谓的欧盟付款程序订单,DAS的专家补充道。

特色图片:Pexels/Anna Shv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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