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对恋童癖者实施更严厉的惩罚

议会周二通过了一项提案,对针对 12 岁以下儿童的性犯罪实行更严厉的惩罚。

根据修订后的刑法,

如果罪犯的目标是,他们将面临 5 至 15 年监禁 家庭 成员或未成年人受到他们的照顾或监督。

如果犯罪者控制或影响某种情况,无论该行为是否经双方同意实施,则该判决也适用。

使用武力或利用未成年人弱势处境的罪犯将面临 5 至 20 年监禁。

如果犯罪是在团体中实施的,则后一种处罚也适用。

该立法是通过裁决提出的 青民盟 议员加布里埃拉·塞尔梅奇、罗伯特·雷帕西和拉斯洛·霍瓦斯,以及反对党社会党议员格尔盖利·巴兰迪。

该修正案取代了之前的法律,根据该法律,如果犯罪是通过胁迫实施的,针对未成年人的性犯罪可判处 5 至 15 年徒刑,如果双方同意,则刑期为 5 至 10 年。

特色图片: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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