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中国男子因洗钱罪提出的指控

首席检察官办公室周五表示,佩斯中央县法院已指控八人在犯罪团伙中洗钱超过 2.1 亿福林(51 万欧元),该案件也已由欧洲反欺诈办公室 OLAF 进行调查。
2019-2020年运作的两个犯罪团伙,根据指控,他们的活动与中国产品在欧洲的销售有关,其中一个涉及提交产品比实际价值低5-10倍的关税价值,以降低通关成本,声明说。
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中国产品在虚构公司的帮助下销往整个欧盟,以避免缴纳增值税。
另一伙由一名37岁中国男子领导的犯罪团伙组织现金收入从西班牙经法国、意大利、斯洛文尼亚和布达佩斯转移到土耳其,这些钱存入中国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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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钞员乘车前往布达佩斯,然后飞往伊斯坦布尔,意大利、斯洛文尼亚、法国和匈牙利当局成立了一个调查小组,欧洲司法组织也参与其中。 OLAF和欧洲刑警组织也参与了这项工作。
3名匈牙利和5名中国男子因洗钱和制作和使用假冒文件而受到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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