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媒体报道新闻发布会,对声誉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宪法法院周三表示,忠实报道新闻发布会内容的媒体不对可能发生的任何声誉损害负责。
该裁决涉及一家新闻门户网站,该门户网站已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称下级法院根据一位政治家提供的关于经营国家烟草商特许权的招标新闻发布会的报道,认为其对侵犯个人权利负有责任。申诉人辩称,由于新闻发布会上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另一位政治家的声誉受到损害,因此该新闻门户网站负责散布谣言。
宪法法院表示,如果媒体准确报道涉及公众人物和公共事务的新闻发布会,但不包括任何评论,那么该报道就不能说构成谣言。
此外,最高法院表示,必须明确说明消息来源,并且必须让相关人员有机会对可能损害其声誉的信息做出回应。
法院补充说,记者在报道涉及公众人物的新闻发布会时被免除核实所披露事实的义务。目前的司法实践不符合宪法对新闻自由的要求。它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