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在儿童诉诸司法方面排名世界第 40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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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2 月 15 日,伦敦] 根据儿童权利国际网络 (CRIN) 的最新研究,匈牙利在儿童如何有效地利用法院捍卫自己的权利方面排名世界第 40 位。

为’权利、补救和代表’的新报告考虑到了儿童在权利受到侵犯时是否可以提起诉讼、他们可利用的法律资源、采取法律行动的实际考虑以及有关儿童权利的国际法是否适用于国家法院。

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CRC)纳入其国家法律的匈牙利,但尽管事实上可以直接执行,但法院并没有大量利用该公约,14岁以下的儿童没有法律行为能力,必须始终通过法定代表人行事,14至18岁的儿童法律行为能力有限,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自行执行某些法律行为,他们可以提起诉讼以捍卫其固有权利,但是,作为一般规则,所有其他类型的诉讼都需要法定代表人,侵犯儿童权利的行为可以在行政、民事或刑事法院提出质疑,也可以向监察员提出申诉。

实现儿童诉诸司法是一项正在进行的工作,该报告概括了世界各地儿童权利受到保护的方式。该报告浓缩了 197 份国家报告的调查结果,在数百名律师和非政府组织的支持下进行了研究,旨在帮助各国改善儿童诉诸司法的机会。

CRIN主任维罗妮卡 · 耶茨说: “虽然报告强调了许多不适合保护儿童权利的制度的例子,但也有很多人利用法院来有效推进儿童权利。

“我们的排名代表了各国允许儿童诉诸司法的程度,而不是他们的权利得到的程度。然而,很难忽视有多少人权记录令人遗憾的国家处于儿童诉诸司法排名的下限。”

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主席本亚姆·达维特·梅兹穆尔在报告前言中表示:”委员会欢迎这项研究,并已设想其为与缔约国的各种接触做出具体贡献。”。

“国际文书中的儿童权利标准如果不得到执行,对儿童的生活现实意义不大。特别是,如果儿童的基本权利受到侵犯,儿童或代表他们行事的人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必须诉诸补救措施,以停止、禁止和/或赔偿侵犯行为。

“我希望这项研究只是将儿童诉诸司法作为优先事项以实现其他权利的新转变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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