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驳回了反对员工强制接种疫苗的动议

宪法法院驳回了有关政府法令允许雇主强迫其雇员接种冠状病毒疫苗的说法,该法令违宪,应根据周五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一项裁决予以废除。

根据该法令,雇主有权命令其雇员在规定时间内注射新冠疫苗,并强迫那些拒绝接种疫苗的人休无薪假。

根据该法令,雇主还有权在十二个月内终止雇用那些拒绝接种疫苗的人。

二十名请愿者在动议中辩称,该立法不成比例地限制了基本宪法权利,侵犯了精神和精神完整权。

他们还辩称,该法令歧视那些雇主“确定需要接种疫苗”的未接种疫苗的雇员。请愿者表示,该法令还侵犯了雇员的自决权和尊严。

最高法院在裁决中驳回了根据《劳动法》规定雇员可以就雇主的决定向劳动法院提出上诉,然后向宪法法院提出上诉的主张。

它说,请愿人没有用尽第一个选择,而是在宪法申诉中直接质疑有关立法,但最高法院因不符合受理的法律条件而驳回了该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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