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民盟欧洲议会议员:欧盟需要进行深入的反腐败改革
青民盟欧洲议会议员周四表示坚决支持布鲁塞尔消除腐败,他们表示,只有通过深入改革,这才有可能实现。
在发送给MTI的一份声明中,他们呼吁进行有意义的变革,而不是自我监督机构未能满足政治独立的要求,并补充说,这只有在国家议会的参与下才能实现。
青民盟欧洲议会议员 埃尔内·沙勒-巴罗斯 说欧盟机构积极抵制对它们建立任何形式的法治控制,拒绝成员国控制的可能性,因为这会威胁到它们的权力和目标,只有在充分尊重欧盟条约的情况下建立新的、独立的道德机构,同时向成员国提供足够的权力,才能支持该机构的创建,他补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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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勒-巴罗斯补充说,在没有这些条件的情况下,欧洲议会的倡议只是服务于欧盟权力利益和欧洲左翼政治愿望的步骤之一。
青民盟欧洲议会议员拉斯洛·特罗坎尼表示,一个新的道德机构必须能够采取有效的反腐败行动,为此,至关重要的是—根据欧盟创始条约—它在组织上、个人上和权力上都是真正独立的,只有由成员国议会设立的真正独立的机构才能有效地采取行动反腐败,特罗坎尼认为。
议(EP)成员继早先的措施之后,周四在斯特拉斯堡全体会议上通过的一项决议中重申了他们对任何形式和任何级别的腐败行为表现出“零容忍”的决心,他们敦促更好地执行欧洲议会的行为准则,包括在发生违规行为时进行金融制裁,并禁止任何可能与欧洲议会议员的授权产生利益冲突的有酬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