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tHR 规定匈牙利向小教堂支付赔偿金

變更語言:
布鲁塞尔,6 月 28 日 (MTI) 总部位于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 (ECtHR) 裁定,匈牙利国家将就因教会法而遭受的损害向匈牙利小型宗教团体支付赔偿,该法于2012年1月生效。
ECtHR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在《教会法》通过之前,宗教团体已在匈牙利注册为教会,并获得了国家资助,根据旨在解决某些教会利用国家资金相关问题的新法律,只有一些得到认可的教会继续获得资助。
声明补充说,继匈牙利宪法法院裁定新教会法的某些条款违宪后,2013年通过了新立法。根据该规定,申请人等宗教团体可以再次称自己为教堂,但法律要求他们向议会申请注册为法人教堂,如果他们希望重新获得国家资助。
申请人援引了《欧洲人权公约》第 11 条(集会和结社自由)和第 9 条(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并向欧洲人权法院抱怨根据新法律取消注册以及酌情重新注册教堂,声明说。
在 2014 年 4 月 8 日的主要判决中,欧洲人权法院认定违反了第 11 条和第 9 条。
估《公约》第41条(公正满意)适用情况的星期二判决,匈牙利将就金钱和非金钱损失向七个教会支付共计54万欧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