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布达佩斯区长因贪污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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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达佩斯一家法院周一对他的案件进行重审,作出不具约束力的裁决,以挪用公共资金罪判处前社会党区长吉尔吉·洪瓦尔德一年监禁。

Hunvald,布达佩斯第七区前市长,前议员,在过去十年中面临多次刑事诉讼,他在审前拘留中度过了近三年。

周一的裁决涉及四份服务合同以及一名社会党政客使用手机的情况。

在裁决的理由中,法官表示亨瓦尔德犯有与合同有关的挪用罪,因为很明显,承包商没有被雇用来提供任何有意义的服务,而且为这些服务颁发的竣工证书是虚假的。

然而,法院认为,与使用相关手机的许可证有关的犯罪行为并未发生。

根据裁决,亨瓦尔德不会被监禁,因为他已经被判入狱。

然而,他被责令向第七区地方议会支付 2800 万福林(83,600 欧元)的损害赔偿利息。

检察官亨瓦尔德及其律师均已对裁决提出上诉,案件将提交布达佩斯上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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